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高台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20日起,对高台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X063高台县城至罗城镇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决算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孙吉宪,审计组成员陈丽华、张军。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事实,保守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秘密,并受理对被审计单位的举报,同时接受群众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监督。
审计组工作地点:交通运输局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6621095
电子邮箱:gtaudit@163.com
通讯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街99号
特此公告
高台县审计局
2025年8月14日